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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》(陕办字〔2009〕99号),设立市教育局,为市政府工作部门。 主要职责 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,研究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措施,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。 (二)负责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、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;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宣传教育、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。 (三)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,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;负责和指导全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;负责推进城乡、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;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、分析和发布。职责调整 (一)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。 (二)加强基础教育工作,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,加大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力度,推进城乡、区域教育均衡发展,促进教育公平。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,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,加强中小学德育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。 (三)大力发展职业教育,坚持以就业为导向,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,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,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,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能力。 (四)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、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,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,规范办学秩序,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。 (五)加强校园环境治理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职责,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。 (六)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;组织实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早餐工作。地址:陕西省安康市五星街 电话:0915-3212682陕ICP备07500317号 E-mail:akjyw@163.com 邮编:725000举报电话:0915-3212059投诉信箱:akjyrs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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